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丁宁裁判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丁宁裁判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2012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有两个裁判,分别是
Paola Bongelli:意大利裁判
PARK In Sook:韩国裁判北京时间昨夜,伦敦奥运会乒乓女单决赛在李晓霞和丁宁之间展开,最终李晓霞以11比8、14比12、8比11、6比11和4比11取胜,第一次获得奥运会冠军。这场比赛,当值主裁判在前4局里每局都对丁宁有失分判罚,丁宁直接丢掉了5分,而里外里一算可就不止5分了。这在乒乓球大赛决赛史上非常罕见。这种情况下,丁宁的情绪最终于第四局崩溃。
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发生裁判争议后,对阵的中国队的丁宁和李晓霞,因为寥寥几个镜头传递的信息,被外界传说“友情出现了裂痕”。二人和国家队主教练施之皓对这样的猜测进行了澄清。在女单决赛赛后,曾爆出了沸沸扬扬的握手门,一方认为李晓霞在丁宁受裁刁难之下每得分必大喊大叫很不妥,另一方面认为丁宁没有跟李晓霞握手,是对队友的不尊重,丁宁与李晓霞一度饱受争议。
对于一些网友认为自己没有跟李晓霞握手,丁宁正式给出了回应,“我想可能是大家有点误会这件事情了。三名是先上台的,亚军的人先去跟铜牌得奖的去握手,而冠军是跟两个人握手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这一直是乒乓球队的一种习惯。”
同是国家队的队员,也没有深仇大恨。相逢一笑泯恩仇吧。
谁都没有错啊,为什么没有握手赛后丁宁已经做出了澄清,就没有必要再去追究这件事了,两个人同为国家队队友多年,平时感情还是非常好的,不可能有什么深仇大恨,这次比赛输了回去总结复盘一下,下次再努力赢回来就是咯,国家队顶尖选手差距都是非常微小的
下蹲式发球:一个杀敌一千,自损八百的魔鬼式杀手锏。丁宁成也下蹲(管用+实用),败也下蹲(被裁判罚的不要不要的)。
丁宁的下蹲式发球是她的杀手锏。熟悉丁宁的球迷会发现,她一般会在比分落后或者局面打不开的时候祭出这个绝招。这个杀手锏很多时候能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。但是有时候也会给丁宁带来困扰,比如裁判会不习惯她的这种发球而给予警告,或者直接省略警告操作,进行罚分处罚。
丁式下蹲发球裁判处罚经历回顾:
裁判对丁宁的下蹲式发球判罚最厉害的当属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女单决赛。当年丁宁技战术水平日臻完善,但是裁判对她的下蹲发球进行了连续罚分处罚,直接导致她心理崩盘,很多球迷说丁宁输在了下蹲发球上,因为高手过招就那几个球的事,裁判罚你两分,一正一反不输球才怪。
在国际乒联保加利亚公开赛上,丁宁的下蹲式发球再次因为裁判的判罚而走红!先是1/4决赛,丁宁vs石川佳纯,第二局比赛,丁宁祭出下蹲发球,引起裁判质疑,直接进行罚分处罚,丁宁心态受到影响,好在陈彬教练及时叫暂停稳定了她的情绪。之后的女单决赛上,丁宁迎战王艺迪,裁判也给予丁宁下蹲式发球警告处罚。
为何丁式下蹲容易被判罚?别说是裁判,就是丁宁的对手也经常判断不清旋转。
我认为跟丁宁发这个球的技术动作有关,下蹲幅度之夸张,速度之快,变化莫测,让人眼花缭乱。可用球拍的正反面触球的不同部位发出侧上、侧下、侧旋球,丁宁可以在2秒之内完成如此复杂的发球操作流程,很容易让裁判看不清(qun),引起质疑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有些球迷认为大宝贝丁宁的下蹲发球确实有点不太雅观,建议她简化流程,动作幅度可以小一些,最起码得让裁判看清啊,你觉得呢?
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认可请关注和点赞第六人。你认可丁宁的下蹲式发球吗?下方评论区一起探讨交流下吧。
丁宁的坎式发球只要抛够16厘米的高度,虽然也符合规则,但这种发球方式动作怪异且不美观,各种旋转很难判断清楚,作为大满贯球员以此来征服世界乒坛,恐不能服众,包括裁判,对方总吃球比赛连贯性也不好,让观众的观赏性都没有了,也不利于乒乓球的普及推广,依己之见,最好弃置不用,用高超实力去征服对手和观众,方显中国国球的魅力而不是用这种发球去拿冠军🏆!反正本人不欣赏!
丁宁的砍式发球有专家把现场图进行分柝高度沒问题,垂直没问题,那为什么会被判了,只能说这次裁判有毒,判了马龙两分,警告黑许昕,判郑培鋒,警告王艺迪三次,判丁宁两分,不过丁宁向裁判长提出申诉,裁判长来了说沒有违规了,告诉丁宁可以发,丁宁还是正常发,裁判也沒再判了,说明她的发球没问题!
砍式发球是丁宁从小苦
练的一项技能,一个运动员只要上了|战场就是想赢,不想上什么战场,比赛中把自己的特长拿出来战斗没有什么错,你不服你也可以去发。你叫刘诗雯别拿速度来比赛,他能胜吗是一个道理,每个运动员都有自己的杀手绝招。希望黑子不要再丁宁!丁宁加油!不忘初心继续前行!💪💪💪💪💪
谢谢邀请 “开球网”作答
首先,下蹲式发球的难度是很大的,大家可以注意一下,普通的发球都是球往下运动的时候,球拍往前、侧方进行运动,球与球拍的运动轨迹是有一个相对,这样容易将球发过去。而下蹲发球呢?球依然是往下运动,但球拍也是往下,这两条运动轨迹相对重合,这样就不太容易发上力,难度也就更大。
其次,丁宁的发球绝大部分是没有问题的。只是在偶尔的几次中,由于发球难度偏大,身体的力量用得更足,难免有偶尔失误,导致抛球不够,接触球过早,所以遭致裁判判罚也是正常。
我的建议是多用多发,让裁判普遍接受这个发球,也让自己多锻炼多联系,减少失误。
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,同意我观点的请点赞,不同意的可以在下方评论,说出您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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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马庆惠541大神邀答!
在国际乒联颁布的乒乓球规则中:发球运动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,不得使球旋转,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。
俺估摸一一丁宁给罚那一次应抛球不足16厘米。随后,作为对规则熟知的丁宁,再以下蹲式砍式发球硬是把球抛上超16厘米的高度,这样就没违规则,裁判也就没地说事,只管两眼发青光地瞪着过其独木桥,丁宁则使点劲往上而爬其过墙梯。两者各来其能事地相安无阻地来事到完事。
应该就这么一档子事,没啥好评的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丁宁裁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丁宁裁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